内蒙古和百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案
发文时间:2026-05-15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

内蒙古和百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包)应急罚〔2026〕执举 危化2-004 号;(包)应急罚〔2026〕执举 危化2-004-1 号;(包)应急罚〔2026〕执举 危化2-004-2 号

行政相对

内蒙古和百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曾伟;万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05MAONFF8G22

法定代表人

曾伟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1.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2.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合并作出人民币1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曾伟警告,并作出人民币1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万强警告,并作出人民币1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6515

公示经办部门

包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公示日期

202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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