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洲际汇鑫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案
发文时间:2025-11-11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

包头市洲际汇鑫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包)应急罚〔2025〕执 危化2-035号

(包)应急罚〔2025〕执 危化2-035-1号

行政相对

包头市洲际汇鑫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21MA7YNF0X7W

法定代表人

王明生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事由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2.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总经理孙志国作出处人民币2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1

公示经办部门

包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公示日期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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