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泉露天煤矿处罚案
发文时间:2025-11-06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泉露天煤矿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内蒙古(包)煤监管罚〔2025〕001号

行政相对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泉露天煤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21680006886Y

法定代表人

李治平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事由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4

公示经办部门

包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公示日期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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