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79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5-26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孙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重大灾害保险制度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关于推进重大灾害保险制度建设的提案》建议由应急局牵头,联合民政、财政等部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制定巨灾保险制度。一是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巨灾保险保障模式。政府为居民统一购买政府巨灾救助保险,提供基本保障,同时结合现有防灾减灾体系和灾害救助实践经验,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做法,推进巨灾保险制度建设。二是完善巨灾保险法律体系,对巨灾保险的组织架构运行模式、保障对象、保障程度、资金管理、财税支持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巨灾保险制度依法有效运行。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引导全民参与巨灾保险,推进灾害风险社会共治,鼓励居民在基本保障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参与更高程度保障。

市应急、民政、财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头监管分局等部门深刻认识到建立巨灾保险机制是提升包头市灾害应对能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灾害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具有深刻而长远的意义。在灾害发生后,巨灾保险能够为受灾群众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供兜底性保障、提升救助标准、放大救助效果,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升全社会的综合减灾水平。

二、采取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巨灾保险机制的建立。提案办理过程中,应急部门积极对接财政、民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头监管分局等部门,对目前包头市巨灾保险落地可行性以及存在的困难等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同时,搜集其他地区巨灾保险机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进行学习借鉴。对可开展巨灾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进行了见面座谈,了解各机构的保险业务,就如何因地制宜制定巨灾保险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探讨,鼓励保险公司借鉴国外成熟巨灾产品设计经验,针对包头地区的自然灾害风险,增加巨灾保险种类,“量身定做”适合地区情况的巨灾保险产品;根据不同地区巨灾风险差异化风险定价,扩大巨灾保险覆盖人群,实现巨灾保险业务精准程度、业务规模和企业利润的协同提升;鼓励保险公司在传统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基础上附加巨灾保险,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概率,让巨灾保险更具广适性,保费成本更低、保障更为全面,为推动巨灾保险“包头模式”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全市巨灾保险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10个旗县区开展摸底调研,座谈了解各地区历史灾害情况、近3年受灾人口数量、灾害救助保险购买情况和政府财政预算支持情况,掌握“灾害救助+金融保险”的第一手资料。调研过程中,鼓励各地区积极建立巨灾保险机制。2024年3月份,选择能够提供政府财政资金保障的2个地区开展先行先试,借鉴现有的灾害保险模式,为群众购买灾害救助保险,提升灾害的救助质量和水平。先行先试的2个旗县区结合区内各类灾害事故风险特点,量身定制保障范围,确保保险覆盖与实际风险高度契合,实现保障精准适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头监管分局在调研各旗县区巨灾保险推动情况后,总结了当前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包头市自然灾害特点及分布等宏观情况和当前我市巨灾保险落地实施存在的现实困难因素,梳理了4个方面11类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思路。

三是建立保险行业重大灾害“零延迟”响应制度。包头金融监管分局组织保险机构积极做好自然灾害减灾救灾应对工作,开展前期现场防灾防损排查,强化预警提示和应急响应联动,及时消除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风险隐患;督导保险时做好防灾预警,要求各保险机构提前调配理赔资源,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快速开展查勘定损工作,积极调配查勘救援车辆、理赔工作人员,实现快速响应,做好受灾服务保障工作。

三、取得成果

近年来,包头市全力争取上级各类涉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在防范农业和林业自然灾害以及农牧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全市农牧民生产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2024年以来共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5亿元,助力乡村振兴事业发展。农业保险作为防范农业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稳定农民收入和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极大提升了我市农牧民防灾减灾和防范风险能力。

政府救助保险方面,2024年共投入67万元为全市36万农牧民购买了“政府救助保险”,基本实现了全市全覆盖,为我市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另外,2024 年市县两级共投入642万元资助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通过财政全额或部分代缴参保费用,体现了政府兜底保障的民生责任,为社会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举一反三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财政、应急、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和有关保险机构将密切配合,总结前期经验,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巨灾保险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巨灾保险实施。

一是总结前期经验,结合当前灾害救助工作实际,探索巨灾保险制度提质扩容,进一步丰富保障内容,针对我市不同旗县区可能面临的灾害类型和因灾损失类型,扩展保障灾种和居民损失范围,将更多政府涉灾支出、居民因灾导致的财产损失纳入保障范畴,进一步提升保险救助保障水平。同时,将积极争取各级各类政策和资金支持,综合考虑我市当前的财力水平以及政府救助保险基本全覆盖等实际情况,待全面开展巨灾保险条件成熟后,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进一步强化政策衔接和制度完善,积极筹措资金开展我市的相关投保工作。

二是推动保险公司参与。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巨灾保险业务,引导其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巨灾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业的参与度和服务水平。推进探索灾害救助保险与灾后恢复建设无缝连接机制,简化理赔办理手续,在最短时间内将理赔款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与教育。加强巨灾保险的宣传与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巨灾保险的认知度和参保意愿,为巨灾保险长效机制的建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签 发 人:赵永文

承办部门: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承 办 人:石磊

电    话:0472—5222823

单位名称: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日期:2025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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