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采取多栏别、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开形式,依法依规对一年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免于公开的除外)全面地予以公开。对于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我们坚持先研究后公开,经局务会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事项坚决予以公开,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18年,我局主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领导信息、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等。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93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1条,占2.3%;行政执法类信息68条,占7.3%;预决算及招标采购类信息1条,占0.1%;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占0.1%;事故快报类信息31条,占3.3%;安全生产月报信息12条,占1.3%;综合监管类信息80条,占8.6%;局机关新闻动态信息218条,占23.4%;旗县区各类动态信息498条,占53.5%。
(二)依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
2018年,我局进一步修订了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对涉及我局的权利类别、权利名称、权利编码、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等内容发布在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同时,我局还发布了一系列办事指南,对生产、经营备案,许可证新建、技改、延期、变更,应急预案备案,事故调查的流程和程序进行了公开,方便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查询。我局注重加强权利的监督制约,在门户网站开通了监督举报功能,保证12350举报电话的正常运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有力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各项制度,下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2018年共公开政府信息930条,同时对行政确认、规划等信息也进行了及时客观的公开,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及时性、公正性、准确性和服务性。
(四)严格周密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
按照要求,我局依法依规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进行公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工会、公安局、纪委监察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并邀请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待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立即编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快报》至自治区安监局,及时编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专报》至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检察院及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其中包括宣传部门),并发布至我局的门户网站。次月月初时,我局编发《安全生产信息月报》,以同样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调查组会召开事故分析会,我局召开事故案审会,集体讨论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分析以及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去年全年,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案件。
(五)其他工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收费及减免项目,未收到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
三、下一步打算
2018年,我局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规范行政管理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推行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争取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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