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至5月16日)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1年截至5月16日,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5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2起,死亡13人;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
二、典型事故通报
5月14日,(高新区)内蒙古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受伤。本起事故暴露出,所属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辨识不清,防护不到位。对临时雇佣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致使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不强。地区和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
5月10日至5月16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8户次,发现隐患问题177条,限期整改175条,完成整改129条(含之前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情况),下达整改通知21份,停产整顿1户,处罚金额17.44万元。其中:
非煤矿山方面。检查企业8户次,发现隐患问题19条,限期整改19条,完成整改15条,下达整改通知3份。
危险化学品方面。检查企业35户次,发现隐患问题28条,限期整改26条,完成整改15条,下达整改通知6份。
冶金综合方面。检查企业20户次,发现隐患问题122条,限期整改122条,完成整改79条,下达整改通知8份。
人员密集场所方面。检查4处,发现隐患问题8条,限期整改8条,下达整改通知4份。
此外,检查其他行业企业1户次。
四、其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近日,市安委办印发《关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对“五一”假期期间各地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密切关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控,切实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落细。
为深刻吸取5月15日昆区绿景苑小区楼道内火灾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教训,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公共娱乐、“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住宅、低耐火等级人员居住场所等高风险火灾场所,结合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有关工作,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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