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矿山企业防范重特大事故分析研判会
发文时间:2021-05-11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为有效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58日,市应急管理局在粮贸大厦26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市矿山企业防范重特大事故分析研判会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全体人员;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人员8个涉矿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矿山安全工作的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全市生产(建设)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部(科)长2名矿山安全专家代表3家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2家检测检验机构负责人2家保险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分析研判也是一次警示教育会,同时还是一次培训交流会,会议持续3个小时,收到了良好效果。


会上,首先观看了地下矿山企业违规动火和露天矿山边坡塌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其次,传达《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包头市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包头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及专家会诊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同时还传达局党委会会议精神,要求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照《通过钉钉系统监督生产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岗履职,并督促各矿山企业将主要负责人任命文件在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地下矿山企业加快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入井人员人脸识别系统,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地下矿山企业对入井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监管;再次,矿山安全专家、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保险机构5名代表日常对矿山企业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了意见及建议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应急管理局分管局长对本地区各矿山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分门别类地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及建议

武喜乐副局长强调:一是此次会议非常重要和紧迫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努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高度重视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多次对我市发生的安全事故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而今年又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及建党百年华诞的特殊时期和关键节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矿山企业要做好本职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总结过去15年我市工矿企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矿山行业事故占比较大,事故类别多样,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还有盲区,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所属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开展风险分析研判,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要确保三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及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并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和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按相关文件要求更新“两个清单”和任务推进台账,并每月及时上报;认真落实《包头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及专家会诊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企业要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执法检查,要做到“两个全”(企业按要求全部排查、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全覆盖排查),“三个100%”(上级公司100%覆盖、企业100%覆盖、旗县100%覆盖);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遏事故、强基础、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对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监管部门要严肃处理三是多措并举,推动矿山安全工作。各矿山企业要严格履行钉钉系统在岗打卡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双重预防体系”的建设工作,必要时可由安责险预防服务组织相关培训;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并将人员专业及学历情况向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要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要自觉投保安责险,助推企业强化事前防范和风险管理;要对超层越界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要强化执法监管,将安全评价机构的服务质量以及企业台账推进情况纳入监管执法范围;继续开展对尾矿库的实测工作,确保尾矿库不超过设计高度,保证安全生产;要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逐步推进低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和停用尾矿库闭库;要积极宣传并执行即将印发的包头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是强化问责追责,确保履职到位。新版《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都已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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