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开展汛前防汛抗旱大检查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0-04-27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各旗、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稀土高新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了扎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本着早准备、早检查、早行动、早落实的原则,市防指决定5月上旬开始对全市各地区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和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聚焦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汛前检查。市防指将结合各地各部门自查情况,对防汛抗旱重点地区、重点防洪工程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情况,责任制落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应急抢险方案、施工度汛方案修编批工作,值班值守、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抢险队伍组建情况及各项防汛准备、水毁工程修复、河道设障整治、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培训演练完成情况等内容,确保各项检查深入有效,防汛抗旱关键环节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各地防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对汛前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挂牌跟踪,逐一落实度汛应急方案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并落实一定的防汛物资储备,确保安全度汛。

三、检查方式。请各地防指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安全度汛各项准备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认真准备好防汛抗旱书面汇报材料。检查组于5月7日开始检查,采取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时请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检查结束后,将各地情况汇总形成检查报告,上报自治区防指和市委、市政府。

附件:区(旗、县)2020年汛前检查情况表

区(旗、县)2020年汛前检查情况表

序号

检  查  项  目

   

存 在 问 题

整 改 意 见

1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情况




2

责任制落实情况




3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审批完成情况




4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审批完成情况




5

淤地坝工程防汛预案编制完成情况




6

施工度汛方案编制完成情况




7

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编制完成情况




8

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情况




9

抢险队伍组建情况




10

水毁工程修复完成情况




11

河道设障整治完成情况




12

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13

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方案




14

培训演练完成情况




15

值班值守落实情况




检查组组长


被检查区(旗、县)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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