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时间:2020-03-26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稀土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包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0年包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安排,3月25日我市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时期,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行动,提高全民的防火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现将森林草原重点防火期间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和紧急避险知识,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

二是要积极主动与宣传部门、相关新闻媒体协调沟通,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手机短信、街道、小区、广场LED屏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关注度,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是要加大重点时段集中宣传。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时段进行大密度高频率集中宣传,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的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舆论氛围。

四是要加大标识标牌警醒宣传。在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全面做好森林和草原防火警示宣传碑牌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在林区公路边插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彩旗,挂设防火条幅;在村庄、林场等场所加强各类防火宣传警示标语。重点地区要设有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营造出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

五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防火宣传摆到重要工作日程。近期,市应急管理局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体,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常识,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各地区要积极报送各类宣传作品,市应急管理局将择优选用。同时,此项宣传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