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地下及大型露天
矿山企业进行系统性专家“会诊”执法检查
为深刻吸取锡盟西乌旗“2.23”重大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我市矿山企业风险隐患,有效防止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从3月9日开始,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旗县区安监局并聘请5位矿山安全专家对全市地下及大型露天矿山企业进行为期2个月的系统性专家“会诊”执法检查。
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双项印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表》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检查表》对矿山企业进行全面系统性专家“会诊”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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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设备检测检验、人员培训持证、安全评价报告等方面进行了双项印证核实,通过对查阅图纸资料、《安全设施设计》与其生产系统安全生产现状符合性一并进行复核。在召开反馈会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参加会议,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参加会议人员对有异议的问题进行了解释,从而达到了一次对企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此次检查时间服从质量,所查矿山企业每户都不少于10个小时,确保了检查质量。
截止目前,已对5户矿山企业开展了系统性专家“会诊”执法检查。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5份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5份。经过归纳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制不够健全。二是安全投入不足,本质安全有差距。三是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管人员配置不足,技术人员力量薄弱。四是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有漏项。五是部分企业生产现状与安全设施设计不符。六是对外包施工单位审核、管理不到位。七是安全培训不到位。八是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再培训时间不足。九是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
武喜乐副局长强调:一是要深刻吸取锡盟西乌旗“2.23”重
大事故中涉及的使用淘汰设备(非法改装)、违反设计运输、以包代管、投入不足、假报不停产、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职工没有维权渠道、监管缺失等8个方面的教训。二是要深入推进落实包头市《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标准化实施意见》。三是要严格按照三个检查表,对表逐项检查。四是企业要针对提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全面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不得复工复产。五是全面推开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六是再次严格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的通知》(第一批、第二批)要求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七是加强对外包工程的管理,严格执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2号令规定。八是此次检查如发现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检验报告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延伸严肃处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九是要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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