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百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案
发文时间:2026-04-07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

内蒙古和百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包)应急罚〔2026〕执举 危化2-002 号

行政相对

内蒙古和百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05MA0NFF8G22

法定代表人

曾伟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事由

1.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该公司合并处人民币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647

公示经办部门

包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公示日期

20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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