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创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案
发文时间:2025-08-25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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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包头市创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LNG储罐出口管道DCS控制阀门电磁阀未接地违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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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包)应急罚〔2025〕危化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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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
包头市创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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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221699498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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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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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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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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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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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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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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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经办部门 |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技术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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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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