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2-06-20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梁浩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市应急管理局“三定”职能,我局在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中涉及下列工作,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要求,依据《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导则》、《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等标准规范要求,严密组织涉及途经我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审查。确保我市境内油气长输管道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6月20日
签发人:刘 云
承办人:苗 铁
电 话:522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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