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评估报告2号
发文时间:2023-03-31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现发布《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分公司2021年“9·29”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分公司

2021年“9·29”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要求,事故评估组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分公司

2021年9·29高处坠落事故进行检查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根据包头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应急局牵头的事故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分公司

“9·29”高处坠落事故的结案通知》,2023310日,通过听取汇报、核查事故档案、查阅整改措施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分公司2021 年“9·29”高处坠落事故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开展了检查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分公司

1.重新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分公司重新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性文件,并修订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2.开展了专业专项检查。煤焦化分公司下发了《开展建筑物通道、护栏、平台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按照专项方案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通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整改到位。

3.更新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手册。煤焦化分公司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梳理辨识风险点,提出管控措施。

4.开展警示教育。煤焦化分公司以工段班组为单位开展了警示教育,并于20211213日召开了事故警示教育大会。

5.现场拆除了挡尘板,消除了因误踩不承重挡尘板坠落的安全风险。

6.现场张贴了“当心坠落”“禁止攀登”“禁止跨越”等警示标识,加强对作业人员和检维修人员安全警示。

7.现场对防护栏杆进行了维护修缮并进行加固,配备了安全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检维修时正确佩戴安全带。

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郭某某、金某某、王某某贺某张某石某某处以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全部按时执行完结。

2.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工分公司行政处以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全部按时执行完结

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包钢(集团)公司按照内部管理相关规定,分别给予陈某某、金某某、郭某某撤职处分;王某某、王某某降职处分;王某某警告处分。

五、刑事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六、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无。

七、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真核查了本起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文件资料,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均已落实到位,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有关单位及部门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较好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3331


上一篇: 第6期专报
下一篇: 2023评估报告1号
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