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评估报告1号
发文时间:2023-03-31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现发布《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2022 年“3·11”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

2022 年“3·11”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要求,事故评估组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2022年“3·11”起重伤害事故进行检查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根据包头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应急局牵头的事故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 2022 年“3·11”起重伤害事故的结案通知》,2023310日,通过听取汇报、核查事故档案、查阅整改措施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 2022 年“3·11”起重伤害事故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开展了检查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开展了学习,分别于2022年4月2日、7月12日、12月8日在党委常委会上进行学习。二是吸取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集团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按照国家、自治区以及包头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于4月2日召开了党委常委会,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三是集团公司及各板块子公司重新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四是新增配备13名安全总监,加大安全检查管理力度。五是完善了相关方的管理,加大了对相关方的检查,目前共清退   家。

(二)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1.对相关方进行了梳理。2022年6月,包钢股份下发了《包钢股份相关方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全范围的相关方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2.开展警示教育和培训学习。组织各单位开展了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学习、班组活动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了“学规程、用规程、反违章、保安全”专项活动,督促各单位完善修订了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并组织生产、设备、工艺、安全等方案人员进行学习;通过《安全生产法》知识手册、知识竞赛、大讲堂等活动,对新安法进行宣贯。

3.推进双体系建设。制定下发了《包钢股份栓冲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南》,组织山东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开展了双重预防机制的专题培训,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辅导。

(三)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

1.重新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重新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了《相关方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

2.对相关方进行梳理整顿。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已经清退。截至目前,仅保留了2家相关方,并编入班组进行统一管理。为做好协调管理,取消了相关方独立作业区域,并根据业务不同分类制定了《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通过建立了相关方单位及人员档案,开展相关方检查。

3.开展了起重吊装安全隐患排查。特钢分公司按照《关于包钢股份开展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安管字〔20224 号)要求,于2022312日、15日、17日分别组织起重、吊装专题会议,排查起重、吊装作业安全隐患,并制定《特钢分公司开展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整治方案》,逐项梳理厂内起重、吊装设备标 准规范,部署起重、吊装作业自检自查工作任务,315日—18日组织各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安管人员对全厂起重、吊装设备进行隐患排查。

4.开展警示教育和培训学习。利用安委会、安全工作会和安全活动日等形式,组织学习。特钢分公司于2022年3月19—20日组织了起重吊装专项培训。

5.现场对吊车遥控器进行了定置管理。各区域使用遥控器前需登记记录,遥控器使用完毕归还进行登记记录。

6.加大了现场堆垛间距,并规范了堆垛码放高度要求,补充了视频监控。

7.开展隐患大排查。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于2022年5月下发了《特钢分公司安全大检查方案》,进行了检查,并形成了隐患排查台账。

(二)包头市精工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工作组评估时,公司已经被包钢特钢分公司清退,所有人员和设备均已离场

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梁某、李某某、李某某、姜某、戈某、刘某某处以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全部按时执行完结。

2.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和包头市精工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以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全部按时执行完结

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包钢(集团)公司按照内部管理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李某某、王某某正科级降为副科级;李某某、王某某撤职;宋谋、胡某某记大过处分;姜某记过处分。

五、刑事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六、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无。

七、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真核查了本起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文件资料,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均已落实到位,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有关单位及部门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较好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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