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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发文时间:2025-09-30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

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山西豪仑科化工、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公司两起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开展一次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组织一次节前安全教育,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主要负责人中秋国庆期间应当在岗带班,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本市,须向属地应急管理局履行报备手续并安排好领导带班工作,确保责任不落空。

二、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节日期间企业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原料产品全链条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因超温、超压、泄漏、受潮等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要强化对管、罐、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管护。节日期间企业不得进行开停车作业,原则上不安排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确需开展的,须提前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说明必要性、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提级管理严禁在节日期间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超量储存。

三、严格应急值班值守

各企业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的生产经营工作,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岗在位,同时制定节日期间值班表,企业领导和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排班顺序值班,特殊情况要提前沟通协调,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前置救援力量,配足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确保遇有情况能够及时处置。

四、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管

节日期间,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节前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值班值守以及节日期间特殊作业、承包商作业等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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