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公示
包应急危化标准化公示〔2024〕19号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及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包应急字〔2022〕19号)要求,经定级单位审核,拟确定以下企业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共25家)
1.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133号加油站
2.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134号加油站
3.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147号加油站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经营部西门加油站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石油分公司圣山加油站
6.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一五七号加油站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固阳银号加油站
8.土默特右旗宏民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加油站
9.土默特右旗宏民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加油站
10.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土右旗鹿江加油站
11.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土右旗长城加油站
12.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发发加油站
13.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土右旗振华加油站
1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经营部三间房加油站
1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经营部党三尧加油站
1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土右旗第一加油站
1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宇生加油站
1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经营部毛岱加油站
1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经营部二十四倾地加油站
2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经营部双龙莎梁公路加油站
2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经营部将军尧加油站
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土右兴一加油站
2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经营部美岱加油站
24.内蒙古万向达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
2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石油分公司土右加油站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企业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昆区民族东路16号包头市应急管理局405房间。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受理电话:0472-5222832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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