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以来,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下,全区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打非治违”等系列行动,坚持严检查、严执法、严整改,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一批风险隐患闭环整改。为充分发挥执法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区将陆续曝光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案例,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案例一
2026年4月2日,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对某铝加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以下违法问题:
1.2#铸井生产过程中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未及时处理;
2.3#炉作业过程中,出铝口漏铝监测报警装置未投入运行。
该行为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二项、第七项判定情形。本次检查还发现该公司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9万元,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罚款1.9万元。
案例二
2026年4月4日,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对某化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以下违法问题:
1.聚氯乙烯生产装置的内操人员和外操人员均未取得聚合工艺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该行为属于《化工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细化版》第二条判定情形。本次检查还发现该公司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
案例三
2026年7月12日,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对某机加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以下违法问题:
1.喷漆间1台可燃气体探测器处于未通电状态。
上述行为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四条判定情形。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05万元,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罚款2.5万元。
【警示提示】 曝光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批。上述曝光案例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提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各企业要深刻汲取案例教训,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一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二要强化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做好监测报警、泄爆防爆等装置巡检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投用;三要动火、受限空间、高处、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吊装等特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落实气体检测、隔离、监护措施,严禁无证作业、超期作业。四要严格相关方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协议签订、日常安全检查等管控举措;五要加强节假日、交接班等关键时段现场巡查,严禁擅自停用安全警报、联锁装置,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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