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信易批”守信激励实施方案
发文时间:2022-11-07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包头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包头市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安排及年度工作考核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构建高效、和谐、开放的营商环境打造新型“信易+”安全生产机制

二、“信易批”内容

对符合信用条件的申请人(公民、法人、企业)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条件、部分申请材料或手续有欠缺的情况下,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欠缺的条件和材料行政审批部门先行受理、审查,申请人在承诺期内补齐欠缺的条件和材料后,审批部门再作出审批决定。

三、“信批”条件

申请人主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并且在包头市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信用中国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告知承诺“信易批”方式办理,向市政务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综合窗口提出行政许可“信易批”申请。

主要材料是指审批业务开展必须依凭的,直接影响审批结果能否通过,或影响审批结果内容边界的相关材料,包括安全评价报告、前置行政批复等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信批”事项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

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7.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市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

8.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类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9.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1.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五、“信批”申请方式

申请人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承诺书须本人签名。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的,承诺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由受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委托办理业务的,受托人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六、材料补齐时限

最长材料补齐时间为申请人的承诺时间,对于安全审查最长承诺时间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开始之前,最长不超过1年。对于行政许可和备案类的最长承诺时间为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前,最长不超过法定工作日

申请人应当在承诺时间内到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补齐材料。申请人补齐时间以材料送达窗口的时间为准。

申请人未能在承诺时间补齐材料的,该项业务中止办理,按退件流程中结。审批部门将申请材料退回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业务中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取回已提交的材料。逾期未取的,由材料保管单位负责销毁材料。对其后续审批不适用“信易批”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要把“信易批”工作当作为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形成行政审批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行政审批科要及时将应用案例推送至包头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报政策法规科备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相关科室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强化企业诚信意识,让生产经营单位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以信用为基础的“信易批”守信激励监管措施,形成服务部门与服务对象的良好互动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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