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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2022年01月04日 点击量: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包头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包头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包头市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坚持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批评建议权摆在突出重要的地位,以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改进工作程序、增加办公透明度为重点,积极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总体稳定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及时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举报受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新闻发布制度和应急管理应对预案,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在门户网站持续公开了各项权利责任清单、业务办理流程图以及各类许可、证书等信息,进一步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

(二)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网站年度工作报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监督等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互动交流、政策解读、意见征集、在线访谈、投诉举报等互动专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尽可能为社会公众查询应急管理等信息提供便利条件。2021年全年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总数量为1792条,门户网站页面访问数量全年为200767次。二是持续完善微信信息发布机制,围绕应急管理等方针政策、行政执法、生产安全常识、应急知识、安全文化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权威、准确、及时地发布信息,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2021年全年通过微信发布信息905条。三是高度重视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传播安全生产等信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等信息。累计在央视新闻、学习强国等各主流媒体及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融媒体发布宣传报道255篇;在《包头日报》发布专版8篇,新闻报道66篇;在包头广播电视台发布新闻报道42篇;在“包头市应急广播”播发各类应急知识、新闻6000余条,《应急之声》节目播出35期。四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集中发布工作,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部门预决算报告。

(三)严格周密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按照要求,我局依法依规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进行公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工会、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待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及时编发《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专报》至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及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其中包括宣传部门),并发布至我局的门户网站。次月月初时,我局编发《安全生产信息月报》,以同样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调查组会召开事故分析会,我局召开事故案审会,集体讨论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分析以及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1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站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人员培训还有待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下一步工作从以下几点开展:一是需要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需要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流转环节,提高办理效率。三是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全面强化网站、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