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
发文时间:2020-09-02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为了建立以公开公正、优质高效、服务规范、运转协调、依法行政勤政廉洁为目标,使工作职责制度化、办事程序公开化、服务用语文明化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审批的内容、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审批责任等。
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公开。做到“三公开”和“四注重”,即公开、公正、公平;注重政绩、注重公论、注重德才、注重程序,拓宽使用干部的民主渠道。
三、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财务预算情况公开;本单位收支情况公开;业务接待费使用情况公开;包括全部核定额、实际支出额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善以及有关需要公开说明的情况;大额办公设备购置情况公开;公车费用开支情况公开。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收入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差旅费开支情况公开。
五、政务公开根据不同情况,实行长期公开、年度公开、随时公开等公开时限。
六、公开的形式主要是设立长期公开栏或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
七、定期不定期开展民主监督评议活动。
八、对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者,视其情节实行资任迫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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