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应急管理系统 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
发文时间:2022-07-27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6号)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22〕3号)要求,2022年7月26日下午,我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培训由包头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叶松涛进行授课,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全体人员参加,在市应急管理局7楼设主会场,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设分会场。
此次培训围绕《行政处罚法》的十大亮点、基本内容、个别问题的研究探讨及相关知识的扩展,具体包括行政处罚的流程、行政执法以及权力来源、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区别等。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正确适用《行政处罚法》。
通过这次专题培训学习,让大家充分认识到要认真贯彻《行政处罚法》,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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