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室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包党办发电〔2022〕7号),4月30日至5月4日,市应急管理局聘请矿山领域安全专家组成两个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组,深入固阳县、达茂旗和白云鄂博矿区,对包头市石宝铁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沃尔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出一般安全生产隐患或问题37条,责令停产1户。并对包头市众兴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上轮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3户企业均已整改完毕。
检查组强调:一是要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工作。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应急发〔2022〕98号)要求,以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非煤矿山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为基础,以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为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覆盖、无死角”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坚决打好“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攻坚战,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要持续推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更新“两个清单”和任务推进台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配齐、配强安全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加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效。三是要深刻吸取2021年以来矿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大安全巡检频次,举一反三,加强本单位通风管理、顶板管理、爆破作业、提升(铲装)运输等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和维检修作业管理制度,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包头市非煤矿山企业倒装台(料台)安全生产四项措施》、《包头市皮带输送设备安全生产四条规定》和《包头市非煤矿山企业防范冒顶片帮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要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措施。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分类梳理,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保质保量,逐项整改,同时将隐患整改及时纳入到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确保安全隐患或问题实现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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