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春节、冬奥会、“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包安委办发〔2022〕1号)的要求,2月9日-11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裴斌带领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人员和矿山安全专家组成矿山企业安全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达茂旗和白云鄂博矿区的达茂旗乾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岩、达茂旗鑫宝孙氏铁矿有限责任公司、达茂旗北盛康矿业有限公司、巴润矿业分公司、宝山矿业公司、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厂有限责任公司、包钢白云鄂博铁矿和包头市沃尔特矿业有限公司共10户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工作组听取了各矿山企业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通过软件资料与生产现场双项验证的方式对企业开展了安全检查,检查期间共查出一般安全隐患或问题32条。
工作组强调:一是要持续推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标对表整改落实,全面强化现场管理;强化法治观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动自觉,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二是切实保障冬奥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严格监管执法切实保障春节及冬奥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2〕15号)要求,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对爆破作业、动火作业、高空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做到提级管理,提级审批,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认真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召开的《全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0〕4号)有关要求,制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成立复工复产验收组织机构,并将经复产复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严格复产复工验收程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相关专家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复产复工安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四是加强安全隐患或问题的整改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针对此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保质保量,逐项整改,同时将隐患整改纳入到“两个清单”,并形成整改报告报属地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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