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包头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包头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包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着力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为促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年初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包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包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分工方案》,将法治政府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2.精简审批程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完善权力事项、许可依据、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办结时限等信息服务指南,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完成我局23项政务服务事项、34项业务办理项的拆分、实施清单编制、申请材料最小颗粒化梳理、审查要点梳理、提交情形分类梳理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做到了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准建准营高效率,服务无盲区。
3.编制我局2021年度权责清单,加快形成“边界明晰、权责一致”的职能体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权责清单,确保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等标准上下一致,提高权责清单内容准确性,并通过权责清单平台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我局权责清单事项共403项,其中行政处罚类347项、行政检查类29项、行政许可类1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类2项、行政强制类4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
3.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监管。一是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编制了《包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有效预防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实行“一单两库一细则”动态调整。运用“国家涉企信息公示”系统,全年随机抽查危化企业、尾矿库、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等行业领域企业共47户,并按规定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三是建立约束机制,促进规范执法。制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通过制度建设,将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轨道,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和《内蒙古司法厅关于加强规章报备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落实备案审查制度,我局全部规范性文件已在包头市司法局网站规范性文件系统上进行了备案,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二是完成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方法步骤和工作目标,认真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核,凡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与工作现状不适应的文件一律失效。经清理,目前我局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2件、继续有效3件、决定修改1件。
2.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法律顾问协助进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2021年我局的重大决策共3件,包括包头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包头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包头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以上重大决策严格执行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规定程序,推动我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的运行与发展。
3.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目前面临应诉案件增多的趋势,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意识,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通过学习《行政诉讼法》《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文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行“谁承办、谁应诉”,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严格按照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权责清单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作为,及时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阶段,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增强公信力。2021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完善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4号),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包头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了5单、4图、2表,包括《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检查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执法人员信息表》,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审核、公示、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二是抓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解决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执法公示解决源头问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将行政执法主体、办公地点、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流程以及行政执法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程记录解决过程问题,按照规定采取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了执法行为看得见、可回溯。法制审核解决结果问题,全局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通过了法制审核,从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适用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把关。
2.开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水平。为全面掌握执法办案整体水平,组织开展了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主体认定、证据收集、文书制作、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办理时限、案卷归档等方面逐项评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依据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完善了我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提高了案卷评查内容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在市司法局组织的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中,我局的评查等级为优秀。
3.实现安全生产执法与服务一体化,坚持寓服务于执法当中。坚持在文明执法和“告知式”执法,对列入执法计划的企业,在检查前告知企业自查自纠。检查中,执法人员及专家给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对依法立案查处的企业如实告知处罚原因及法律依据,让执法更公开透明。
(四)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搭建法治宣传平台和载体。
1.完善普法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包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与事故调查处理相结合,加强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提高企业遵法守法意识,实现执法与普法并重,整改与提升并行。今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我局以“送法+普法+执法”三位一体的模式,扎实开展“新安法进企业”工作,深入企业一线,向重点企业发放新安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鼓励企业将新安法学习纳入到日常安全培训中去,重点开展新安法学习培训。
2.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一是在包头广播电视台、包头新闻网、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进行专题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面向全社会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领导带头普法,局领导主动深入到旗县区、部分乡镇、重点企业、有关部门,宣讲习近平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内容,推动了普法责任制落实;三是各旗县区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新安法宣讲活动,成立宣讲团,深入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宣贯活动,累计宣讲20余场,900余人参加,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新安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全民安全法治意识,做到了宣传教育不留死角。
3.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一是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通知精神,制定全员学法用法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利用党支部学习及其他党建活动,把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学习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普法学习,学习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重点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全局人员进行“应急管理部网络干部培训学院”“普法公众号”等网络法治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
4.加强法治宣传。一是与包头广播电台共同设立“89.2 包头应急广播”,常态化利用广播媒体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二是利用“5.12”防灾减灾救灾日、“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时机,充分利用包头广播电视台、包头日报、公交车广告、出租车广告等宣传平台,普及法律法规常识,开展网络知识答题等相关活动。二是参加包头广播电台法治第一线栏目,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社会公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三是做好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日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宣传等各种渠道宣传宪法相关知识,组织全体人员观看宪法宣传短片,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存在实际困难。目前的执法信息在部门门户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信用包头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多个平台进行公示,平台间不能实现信息同源,造成了多头报送、重复劳动。
(二)普法受众面不广,普法形式仍需创新。标语式、广场式、传单式、广播式普法宣传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存在受众面狭窄,缺乏普法的系统性,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宏观要求仍存在差距。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系统性还需要加强。对照“法治政府建设”验收标准,我局仍有缺项和不足的方面。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照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验收标准查找不足,列出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按照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提高执法透明度,完善执法流程,守住合法底线,公正文明执法。
(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按照先培训、后执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加强执法的业务交流,开展多层次的交叉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拓展法治宣传的受众面。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传播快、覆盖面广等特点,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校、商场、街道、社区、村等人员聚焦区和居民区,营造良好的普法学法氛围。
(六)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进制度执行,规范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杜绝有案难移、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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