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强基固本,提质增效,高质量推动矿山企业安全发展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方案,夯实矿山企业安全基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及专家会诊工作,加快推进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到2022年6月底前,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好“钉钉监管系统”和“包头市地下矿山企业入井人员电子签验监管监控系统”,加强督导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全面从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科学谋划,主动作为,扎实开展矿山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围绕非煤矿山和煤矿两个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组织召开了2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分析研判会,5次安全生产工作会,共672人次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非煤矿山方面,全年共12项主要任务,印发了5项制度措施,已完成2项任务,正在开展1项任务,持续开展9项任务。煤矿方面,全年共21项主要任务,印发了3项制度措施,已完成6项任务,正在开展的2项任务,持续开展13项任务。
三、强化执法,压实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对全市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精准执法,紧盯监管执法、行政处罚和重大隐患整改复核等硬指标,以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为目标,紧盯重点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薄弱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圆满完成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及专家会诊、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尾矿库企业排洪系统质量监测、汛期尾矿库专项执法检查、黄河流域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和矿山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旗县区共检查521矿次,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问题1299条,对违规违法问题处罚44.4万元,有力打击了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统筹部署,系统推进,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工作,加大矿山企业信息化水平,实现矿山联网监测“全覆盖”。我市8座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和10座“头顶库”尾矿库已全部完成在线监预警系统建设工作,并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应急管理部联网;全市143户尾矿库已全部通过尾矿库包保责任信息系统完成尾矿库坝体的GPS定位工作。1户井深超过800米的地下矿山已建立地压监测系统;1户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金属露天矿山已建立边坡在线监测系统;1户边坡高度未超过200米的金属露天矿山也已建立边坡在线监测系统。10户煤矿企业已建立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边坡监测系统、运矿车辆定位和卸载控制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并与自治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安全信息系统联网。筹建运行包头市地下矿山企业入井人员电子签验监管监控系统,下发《关于印发〈包头市地下矿山入井人员电子签验监管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生产、建设的地下矿山企业20户均已安装监管监控系统,共计安装设备28台,切实强化矿山企业管理人员与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推动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在册煤矿“电子封条”的建设和联网,实现全面在线监管。
五、强化培训,多措并举,巩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采取典型案例剖析、现场观摩、专家座谈等多种形式,组织召开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现场观摩会和地下矿山企业安全警示教育会,全市生产、建设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教育培训会,取得了良好效果。构建“包头市生产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工作群”。下发《关于印发〈通过钉钉系统监督生产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截至目前,生产矿山企业87户,主要负责人和安全部(科)长214名加入到钉钉在线监管系统。制定了矿山企业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工作方案,计划组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巩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推动矿山企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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