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至10月24日)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截至10月24,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9起,死亡61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40起,死亡40人;道路交通事故19起,死亡21人。
二、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
10月18日至10月24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4户次,发现隐患问题154条,限期整改154条,完成整改46条(含之前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情况),下达整改通知13份。其中:
煤矿方面。检查企业4户次。
非煤矿山方面。检查企业10户次,发现隐患问题59条,限期整改59条,下达整改通知5份。
危险化学品方面。检查企业17户次,发现隐患问题59条,限期整改59条,完成整改25条,下达整改通知2份。
冶金综合方面。检查企业16户次,发现隐患问题31条,限期整改31条,完成整改21条,下达整改通知5份。
食品药品方面。检查企业2户次。
其他方面。检查企业5户次,发现隐患问题5条,限期整改5条,下达整改通知1份。
三、其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0月2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孟凡利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同志在包调研指示精神,会议指出,要突出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等工作,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市应急管理局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执法检查立案查处相关情况发出警示信息,分析了立案查处案件和涉及罚款大幅上升的原因,一是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监管部门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三是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0月8日,昆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三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分别由党委班子成员带队,采取“执法+专家”模式,组织开展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党委书记、局长郭洪彬带领第一检查组到泰纳瑞斯(包钢)包头管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乐橙碳酸素制品有限公司、内蒙古鑫元(协鑫)硅材料科技公司、内蒙古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副局长王涛带领第三检查组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一行来到钢兴实业集团金鑫选矿材料有限公司,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改情况、隐患问题整改及建议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10月22日,石拐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冀年忠带队同石拐区纪委对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包头经纬能化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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