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督查
发文时间:2021-06-10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包安委会发〔2021〕7号)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包头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应急发〔2021〕79号)和《关于印发包头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及专家会诊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应急发〔2021〕43号2021年5月7日至6月4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武喜乐带队,矿山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参加,并聘请矿山安全专家5名,组成两个检查组,固阳县、达茂旗、白云矿区和九原区15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专项督查。中,听取了相关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就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汇报,实地抽查了包头市众兴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六顶帐房铁矿、固阳县明蹬鑫旺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白云石矿、包头市新源矿山有限责任公司、达茂旗平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伟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巴润矿业分公司、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达茂旗隆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云鄂博铁矿、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沃尔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尾矿库、包头市泉山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和包头市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5户非煤矿山企业,共查出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53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2份,责令停产2户。


武喜乐副局长强调:一是要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在检查期间发现个别非煤矿山企业未认真落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形成学习台账;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全面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层层落实,配齐、配强安全技术管理团队,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企业技能,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并要扎实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管理。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526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召开全国矿山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重庆能投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湖南耒阳市源江山煤矿“11.29”重大透水事故、山东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等三起事故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三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利用钉钉定位系统对生产和在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值班值守人员的在岗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规定的要采取严格有效处理措施。针对本次开展的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七一”前夕监督检查力度,各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好“七一”前夕安全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加大安全巡检频次,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以矿山安全监管监察的实际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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