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简报(第47期)
发文时间:2021-03-12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1130日至126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上周,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截至126日,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7起,死亡69人。

从行业看: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32起,死亡35人;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5起,死亡34人。

二、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

1130日至126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7户次发现隐患问题194条,限期整改194完成整改90条(含之前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情况)下达整改通知23其中:

煤矿方面检查企业2户次

非煤矿山方面。检查企业4户次发现隐患问题26条,限期整改26下达整改通知2

危险化学品方面。检查企业28户次发现隐患问题53条,限期整改53,完成整改31条,下达整改通知9

烟花爆竹方面。检查企业2发现隐患问题4条,限期整改4,完成整改4条。

冶金综合方面。检查企业25户次发现隐患问题101条,限期整改101,完成整改39条,下达整改通知12

此外,检查其他行业企业6户次,发现隐患问题10条,限期整改10完成整改16条。

三、其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2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云春生主持召开全市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会议通报了1-11月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安排部署了我市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下一步工作。云春生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安全事故预防,以更加严格、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24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云春生代表市安委会就落实安委会明确的安全职责等相关事项约谈生态环境局。云春生强调,市生态环境局要立足当前工作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核安全与辐射、危险废物等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出实招、下大力严把安全关口,真正把自身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履职到位,确保企业在安全、稳定、有序的环境下开展工作。

为有序推进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124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批示指示精神,宣读了《通过钉钉系统监督生产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利用建立的系统工作群,监督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矿山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能的培训教育,确保我市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

121日,石拐区应急管理局对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121日,固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赵立带队对固阳泰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1130-122日,稀土高新区安监局局长周玉玲组织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稀土高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读、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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