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结合我市矿山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创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法,12月4日,市应急管理局在粮贸大厦26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全体人员;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局长;8个涉矿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局长及科(室)负责人;全市生产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部(科)长参加了会议。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批示指示精神;由联通公司技术人员针对钉钉系统操作事项进行培训;宣读了《通过钉钉系统监督生产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本次会议既是一次培训交流会,也是一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


武喜乐副局长最后强调:一是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及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0-2022年三年行动工作台账和2020年工作推进台账的通知》(包安委办发〔2020〕49号)和《市安委会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2年三年行动工作台账和2020年工作推进台账的通知》(包应急发〔2020〕161号)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矿山企业实际,制定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台账,扎实推进。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形成学习台账;各矿山企业要全面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层层落实,配齐、配强安全技术管理团队,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企业技能,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并要扎实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二是创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法。利用建立的“包头市生产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钉钉系统工作群,监督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在位、在岗值守、带班值班等履职情况,加强现场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管理好钉钉系统,这是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三是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各矿山企业要提高认识、增强意识,养成学习习惯,加强法律法规、技能的培训教育,利用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学习,并将外包单位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失管失控”现象发生。地下开采矿山企业要加强通风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加强主要提升装置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检验,要全面采用湿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替换干式制动的或者改装的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露天开采矿山企业要严格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一面墙”开采;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必须保证在线监测可靠运行。尾矿库企业要强化排洪设施检查维护和冬季放矿安全管理,严防排洪设施受冰冻灾害影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实施冰下放矿。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要针对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紧紧围绕防范遏制中毒窒息、火灾、坠罐跑车、坍塌等重大事故,立即组织对矿山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列入执法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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