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旗、县、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局:
按照包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包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6个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包安委会发〔2020〕11号)要求,为有序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结合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执法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1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各有关旗县区所有生产(建设)非煤矿山企业。
三、实施方法
(一)各有关旗县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聘请矿山安全专家对辖区内生产(建设)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局对重点矿山企业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1.是否已制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是否进行安排部署。
2.是否已按方案制定工作台帐,并按要求推进落实。
(二)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 是否存在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
2. 是否存在生产矿山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手续、许可手续过期仍然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矿山安全设施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3. 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4. 是否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 是否存在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6. 是否存在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7. 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8. 是否存在从事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没有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9. 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10. 是否存在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1. 是否存在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检测检验报告。
12. 是否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外包工程管理
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发包和承包单位责任。
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是否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
3.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是否将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存在“以包代管”、转嫁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
5.是否对承包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
6.是否将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发包3家及以上承包单位;是否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
7.是否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其资质等级及范围与所承揽工程是否相符。
8.是否存在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9.是否对所属项目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对项目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10.是否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11.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12.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3.是否向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抽调专业监管力量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方案有序推进。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矿山企业要重点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地区和非煤矿山企业,组织专家进行精准指导服务。
(三)定期调度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和企业,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企业要调动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按照通知要求,专人负责并建立检查台帐(企业名称、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整改情况),于12月5日报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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