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党委集中学法 ——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发文时间:2020-06-05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党委集中学法
——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6月5日,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开展第二季度学法活动,对《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进行学习。
此次学习活动由副局长武喜乐进行讲解,武副局长首先强调了《条例》对于完善各项体制机制,推动解决各类问题矛盾,提高我省安全生产治理能力重要作用。会议突出围绕《条例》“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点行业及事项的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学习,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能力,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条例》实施的意义,要以本次学习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我局执法人员法制规范化水平。二是要多方动员,加强宣传。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通知要求,积极动员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并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三是明确责任,加强督导。明确责任科室与人员,分行业领域抓好宣传,同时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学习宣传工作层层推进、项项落实,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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