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基本情况
(一)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2016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包头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实施方案》、《包头市基层安监员设置方案》、《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分级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全市92个苏木乡镇(街道)、8个工业园区设立了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了2013名基层安监员。基本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村委干部齐上阵,自上而下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在防火戒严期、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应急力量建设情况
我市主要构建了“以消防为依托、以国有企业为骨干、以蓝天救援队等其他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体系力量,主要救援力量包括:包头消防救援支队下辖的12支大队(包括特勤和警勤大队共545人)、1支森林消防救援中队(共25人)、6支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共174人)、1支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包头鑫达矿山救护中队,共29人)、3支危化应急救援队伍(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消防气防中心、包钢煤气防护站、包头燃气应急救援队。共201人)、5支企业消防队综合救援队(一机集团有限公司消防队、北重集团有限公司消防队、包铝集团有限公司消防队、包钢集团有限公司消防队、包钢潜水队,共174人)、1支社会救援力量(内蒙古蓝天救援队,共209人)。苏木乡镇(街道)依托专兼职安监员、灾害信息员、民兵、退伍军人、护林员、社区志愿者等,组建了具备一定救援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对于突发事件初期处置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各苏木乡镇(街道)主要拥有综合应急救援、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应急救援队伍73支,救援人员3514人。应急排2400余人,以维护维定为主,兼顾地震地质灾害救援、抗洪抢险等应急救援,为基层应急救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为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苏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本着“以人为本、资源共享、通信畅通、快速反应”的原则,为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统一、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应急和气象部门建立应急管理和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合作机制,实现预警、监测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同时进一步在防汛抗旱、暴雨山洪灾害防范、预警信息发布应用等方面联合研究、会商。
(四)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情况
建立完善了“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灾情统计管理队伍,落实灾害信息员A、B角设置要求,全市共有灾害信息员1780人,其中苏木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为172人。在现有条件下,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安监员、灾害信息员、森林草原网格员的作用,对地质灾害、安全事故、森林草原火灾、水库淤地坝、无主尾矿库等加强巡查。应用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和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及时报送、管理有关风险隐患信息和灾情信息。
(五)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和设施场所建设情况
我市持续完善全市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已建成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旗、县、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9个,形成了以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以远郊6个旗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为支撑,以市3区应急物资储备库为补充,辐射全市范围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格局。在此基础上各旗县区也积极强化乡镇物资储备建设。目前,各苏木乡镇(街道)共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点36个,配备应急管理车辆18辆,根据辖区事故灾害特点,有针对性的储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各苏木乡镇(街道)管理、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121个,面积1179万平方米,可容纳人员117万余人。
(六)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人员培训情况
各地区针对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特点,指导乡镇(街道)强化预案修编完善和相互衔接,基本形成了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预案体系。全市共有乡级行政区划92个,制定各类应急预案148项,其中138项为2019年以来新修订。积极开展应急演练,2019年以来,乡镇(街道)共组织开展应急演练99次,其中应急疏散演练60次。积极开展各类覆盖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参加了全国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视频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对部分业务熟练人员增加了灾害隐患信息报送任务。结合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联合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推出《阿木尔应急避险知识漫画》,针对大风、沙尘暴、暴雨、雷电、冰雹、高温、寒潮、暴雪等8种气象灾害和地震灾害教授应对措施和避险方法,覆盖面广、实用性强,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应急避险和处置能力。截至目前,已免费向全市各小学、幼儿园发放10000余册,并已完成配套动漫制作,通过全市各主流媒体、旗县区融媒体、包头教育云平台向全市发布。开展社会公众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组织机构还不健全
机构改革后,市、旗县区成立了应急管理局,统筹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而乡镇(街道)未组建统一的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职能由不同部门、人员对接,多头对接未形成有效合力,全面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组织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另外,相关管理人员不足,缺乏基层应急管理专业人员和骨干,现有人员中很多是有服务期限的大学生,工作关系不稳定,相关应急工作不连续。
(二)应急救援队伍还需强化
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缺乏,应急力量较为分散,专业化程度不高,装备配备水平与救援需求不匹配,兼职人员占比较高,应急救援训练不足,基层动员能力和救援战斗力还需持续强化。应急队伍专业化培训、演练有待加强。
(三)经费保障有待加强
各乡镇(街道)在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方面的经费投入不足,防汛抗旱、森铃草原防灭火、消防救援、灾情应对等物资装备储备与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协调配合有待强化
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的综合管理和协商议事能力正在逐步加强。但由于职能职责较为分散,协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衔接不够紧密,基层应急管理的物资、队伍、信息等资源还需加强整合,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救援能力。
(五)预案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部分乡镇(街道)虽根据辖区突发事件风险特点制定了应急预案,但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与相关预案及上级预案衔接不紧密,备案管理不规范,应急演练频次和实效得不到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机构
一是各乡镇(街道)党委建立应急委员会,作为统一指挥协调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领导机构。二是应急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协助编制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统筹协调应急救援资源,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演习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和物资储备,落实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承担生产安全事故、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抢险应急救援和相关保障任务,以及协助做好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三是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与嘎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人员高效协同机制,实现信息报送和应急响应快速联动。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持正常的战备、训练和工作秩序。
(二)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应急管理主体责任,构建形成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挂帅集中统一领导、按责分工落实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管理目标责任和考核奖励、责任追究机制,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制度化。乡镇(街道)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范围。
(三)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根据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程度和工作任务不同,研究确定乡镇(街道)差异化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编制,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均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应急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补充急需的相关专业人员。将安全生产、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防灾减灾、自然灾害救助等职能及相关人员调整、充实到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各嘎查村(社区)在网格化设置中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相应配置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应急管理村干部和网格化管理员。分级分类对全市乡镇(街道)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100%全覆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重点围绕选人用人、福利待遇、权力责任清单、制度保障等方面,研究出台应急管理队伍激励保障措施。
(四)加强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着眼“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基层网格员、基层民兵等应急救援力量,各乡镇(街道)均要组建一支统一指挥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相关部门人员、民兵、退伍士兵为主体组建,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持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制度。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根据辖区内的灾害类型及特点,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分成抗洪抢险、森林草原消防、城镇消防等若干个专职队。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辖区内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和救援、组织群众疏散等工作,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救援业务学习培训,建立社会总动员机制,提高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加强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建设
自治区、市、旗县区政府出台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管理办法,健全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应急救援的工作机制,规范社会力量应急救援行动流程,完善配套激励政策,多渠道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社会化程度。乡镇(街道)积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基层应急救援,与就近志愿者队伍、企业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建立救援互联机制,制定可动用社会力量清单,强化协同演练和动态管理,形成应急状态下有力的应急救援补充力量。
(六)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
各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和需要,建立综合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分中心,设置包含安全生产救援器材、防汛抗旱物资、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消防器材、救灾物资等器材和物资的仓库。采取集中建设、分散储备,落实人员对仓库进行管理,实现对物资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灾害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每个乡镇(街道)以及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山洪、泥石流等边远村至少配备一台卫星电话。
(七)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应急预案体系
乡镇(街道)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特点,编制针对性的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形成上与旗(县区)衔接、下与村(社区)贯通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指导村(社区)编制“多案合一”应急手册或现场处置卡。乡镇(街道)针对本辖区内的风险特点,制定演练计划,拉动应急队伍和物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救援业务学习培训,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森林草原火灾、洪涝、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乡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每年开展现场处置演练。
(八)加强应急预警应对
县级及乡镇(街道)政府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资金、应急物资装备资金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统筹推进。大力加强乡镇(街道)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旗县区在建设本级应急指挥平台的基础上,指导乡镇(街道)建立指挥调度终端。乡镇(街道)通过独立建立应急管理指挥平台,或者整合、对接综治平安乡村资源和党建等信息系统建立综合指挥平台。打通乡镇(街道)与旗县区应急平台通道,加强应急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对可能导致事故灾害的极端气象、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随时做好响应准备。
2022年6月9日
签发人:敖玉海
承办人:李继远
电 话:1384821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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