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包头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财政在预算中每年列支300万元用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救援能力,加强非煤矿山救援队伍的建设,保障全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经过市应急局积极争取,2018年6月市政府向包头鑫达矿山救护中队拨付了应急救援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救护队的建设运行。2019年积极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争取,为包头鑫达矿山救护队争取了约400万元的救援装备(其中包括2台车辆、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等),该批救援装备已交付使用。
鉴于包头鑫达黄金矿山救护中队运行困难,代表建议市财政在预算中每年列支300万元,由于缺乏相关依据无法将其运行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支持我市非煤矿山队伍建设,结合全市财政实际情况,适时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进一步推动矿山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技术精湛和装备精良的应急救援队伍。
二、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救援队伍定期前往服务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熟悉所服务企业的现场环境,提升救援队的应急保障能力。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情况通报,包头鑫达矿山救护中队被评为二级矿山救护队,包头市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与之签订矿山救护协议。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护队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管理局与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包头鑫达矿山救护中队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为救护队出谋划策,要求救护队前往签订救护协议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熟悉现场环境,以便发生突发事件时,高效、快速实施应急救援。包头鑫达矿山救护中队已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分批次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的救援服务指导。市应急局也将适时指导救护队到签订救护协议的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强化相互配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020年6月24日
签发人:于升云
承办人:市应急局 刘满意
市财政局 张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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