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信用惩戒案例的说明
发文时间:2026-03-25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8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稀土钢板材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约束惩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安全生产信用惩戒。
按照信用惩戒管理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对《包头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包头市矿山安全监管局2026年度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对包钢集团及所属分子公司加密检查频次、强化重点监管。2026年度计划内对包钢集团所属企业共开展20次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在信用惩戒期间,对包钢集团实施提高监管层级、加大执法频次等惩戒措施,并制定专项安全体检方案,对其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指导帮扶,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整改提升,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上一篇: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字体
- 大
- 中
- 小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