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应急管理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及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报告应用情况的报告
发文时间:2026-03-25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及国家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报告应用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我局扎实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及综合信用报告应用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应用情况

(一)修订印发了《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办法》

重新修订印发了《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我局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体系和分级分类监管范围。依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结合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明确评价标准,将信用主体安全生产信用状况明确分为A级(非常守信)、B级(守信)、C级(轻微失信)、D级(一般失信)、E级(严重失信)五个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信用主体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明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具体内容,推动信用监管与安全生产监管深度融合,为分级分类监管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二)对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目前我市共有煤矿11座,非煤矿山272家(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179座、尾矿库93座),危险化学品企业358家(其中危化生产经营使用企业66家、加油站292个),烟花爆竹经营单位443家(包括批发企业10家、零售店433家),直接监管的工贸企业86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67户),安全生产中介机构4家(包括安全评价公司1家、安全检验检测机构3家)。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评价标准,结合日常监管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及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全面信用等级评定。截至第一季度末,共完成912家重点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其中A级(非常守信)59家、B级(守信)801家、C级(轻微失信)43家、D级(一般失信)9家、E级(严重失信)0家。

(三)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1.守信激励

坚持“守信激励、正向引导”原则,对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落实激励措施,激发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内生动力。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为B级的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办法》规定,采取容缺受理的激励措施,在该公司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在其缺少用地许可证这一法定要件但承诺限期补齐的情况下,为其办理容缺受理手续,大幅缩短审批时限,助力企业加快项目推进。

2.失信惩戒

强化“失信必惩、惩戒有力”导向,对失信企业依法采取约束措施,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为D级的包钢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办法》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实施精准监管,在《包头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中,明确将包钢集团19家分子公司全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隐患闭环管理。同时,将企业失信信息及时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限制其参与相关评优评先,形成有力震慑。

(四)综合信用报告应用

深入推进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报告与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将综合信用报告结果作为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的必要条件,确保评价结果科学有效。《办法》明确规定,信用等级为A级、B级的信用主体,在具备安全生产相关信用条件的基础上,A级信用主体的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需达到70分(含)以上,B级信用主体的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需达到70分以下,未达到对应分值的,不得评定为相应信用等级,倒逼企业提升诚信水平。

二、经验做法

(一)强化制度引领,筑牢信用监管根基结合包头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修订完善《办法》,明确信用评价、分级监管、奖惩机制、信用修复等核心内容,构建“制度健全、标准清晰”的信用监管框架,为信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坚持精准施策,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以信用等级为标准,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监管资源向高风险、低信用企业聚焦。对A级、B级守信企业,以指导服务为主,减少检查频次,激发企业自主管控内生动力;对C级、D级、E级失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督促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风险可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精准监管,优化了监管资源配置,提升了监管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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