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梳理结果报告
发文时间:2024-07-22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暂行、试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涉及暂行、试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梳理结果如下:

1、《关于印发<包头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包应急发﹝2021﹞251号),2023年12月30日到期,该文件已于2024年4月16日重新印发;

2、《关于印发<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包应急字﹝2021﹞171号),2023年9月15日到期,该文件已于2024年2月27日重新印发;

3、《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包府发﹝2022﹞37号),2024年5月22日到期,该文件按照要求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再另行公布;

4、《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包府发﹝2022﹞20号),2024年4月11日到期,该文件按照要求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再另行公布。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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