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 切实筑牢防汛安全防线
发文时间:2025-06-19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矿山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入汛以来,包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加大尾矿库汛期安全执法检查力度,着力排除汛期尾矿库风险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6月份入汛以来,支队继续深入推行“执法+服务”模式,联合相关旗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聘请矿山安全领域专家全程参与。执法人员与专家深入尾矿库一线,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进行全方位“把脉问诊”,重点检查排洪系统是否完好通畅、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洪演算、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稳定性及数据是否有效、汛期值班值守和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等,从源头盯牢盯紧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
针对停产企业,支队专门制作下发《矿山企业停产期间安全事项告知书》,进一步明确并强调其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收确认并及时对照落实。对检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坚持立行立改原则,现场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按要求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坚决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尾矿库汛期违法违规行为1起。

下一步,支队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防汛安全措施、投入、管理、应急“四到位”,全力以赴织密织牢尾矿库汛期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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