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全市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 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66.7%,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66.7%。
一、多数旗县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九原区、石拐区各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地区均未发生事故。其中,昆区、东河区、土右旗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下降”趋势,青山区、九原区、高新区、固阳县、达茂旗、白云区事故较去年同期持平,石拐区呈“双上升”趋势。
二、各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建筑施工、工商贸其他领域各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行业领域均未发生事故。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相比“双下降”,建筑施工事故较去年同期持平,工商贸其他领域事故呈上升趋势。
三、事故类型及原因分析。
高处坠落和爆炸事故各发生1起、死亡1人,2起事故都是因职工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未发生其他类型事故。
四、2023年第一季度事故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起、死亡19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6起6人,道路运输事故13起13人。在工矿商贸企业事故中:从事故发生地区来看,昆区2起2人,东河区、九原区、固阳县、土右旗各1起1人,其他地区未发生事故;从事故发生行业来看,建筑施工、工矿商贸其他企业各发生事故2起2人,商贸、有色企业各发生事故1起1人,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从事故类型来看,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其他伤害6种事故类型各发生事故1起1人。
五、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措施
一是强化属地安全监管。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履职尽责,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安全责任扛起来、把压力传下去,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事故多发易发地区,要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强化各行业领域监管。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吸取全国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包头市安全生产形势,加强安全监管。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冶金工贸、道路运输等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的监管,全面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包头市安委办印发的《外包项目和非正常生产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外包项目的安全监管,盯紧抓牢检修、维修、安装、拆除、改造等非正常生产作业环节,高处作业、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专项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及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全面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的警示提醒,严格制定施工方案并按要求施工,指派有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管,做好现场安全监护,避免盲目施工、冒险作业,杜绝“三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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