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解读课程开讲——全市危化品安全培训聚焦法治能力提升
发文时间:2026-05-15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宣贯学习的通知》要求,5月13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党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宣贯解读,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共147人参加。本次课程由中国能源协会专家委员会煤炭专家组委员、内蒙古安全生产健康协会专家组成员、内蒙古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于戈文主讲。
于戈文教授立足立法原意,沿着“为什么立此法—法条怎么定—实践中如何用”的逻辑主线,层层递进地解析了法律框架与核心制度。他特别从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视角,梳理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的法定义务与监管重点,并穿插剖析了多起因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悬空而引发的典型事故案例,使枯燥的法条变得生动可感。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课堂上,于教授反复强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要树立“法治思维”,厘清法律红线与日常管理之间的对应关系。不少学员在课后表示,以前对某些条款“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通过于教授结合事故案例和执法场景的讲解,真正理解了法律条款背后的管理逻辑,今后开展隐患排查和责任落实更有底气。
此次宣贯解读切实增强了参训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为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注入了坚实的法治动能,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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