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指引安全之路
发文时间:2023-02-27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诚信是“百行之源”,是处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诚信经营的最低要求。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以诚为本,以诚立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隐患不除,事故不已。总结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少事故的发生与安全生隐患久拖不改有关,究其原因,根源在思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只重视短期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隐患不重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关键。整改隐患害怕小题大做,认为不整改没关系,看似“安全生产”,实则已为事故埋下祸端,图眼前安逸,主观放大困难,目的是为给久拖不改找理由。

想要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要下狠心、下功夫、下猛药,谋划对策,凝聚合力,务必做到闭环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措施等方面的实时监控和日常排查,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内容、周期、治理措施,带头开展隐患排查,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持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诚信与安全两者相辅相成。安全生产体现于企业的责任感和执行力,诚信决定其责任制是否能落实到位。只有将两者融合,才能实现企业安全稳定、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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