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警示
发文时间:2025-07-01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进入夏季汛期,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增多,为严密防范夏季汛期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训,树牢红线意识,守牢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历史上7月份全国发生的典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深入分析,供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参考。

一、事故发生的主要特点

(一)基本情况

历史上7月份发生的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35起,其中一般事故4起,较大事故25起,重大事故5起,特别重大事故1起,共造成234人死亡,639人受伤。


(二)事故分类
     统计表明,7月份典型事故中共有22起火灾爆炸事故,占比63%;10起中毒窒息事故,占比29%;容器爆炸事故发生3起。从事故发生领域来看,精细化工领域事故最多,发生9起;其他领域发生7起;无机化工领域发生6起;化肥、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各发生4起;农药领域发生1起事故。从事故发生环节看,正常生产环节和检维修环节发生的事故起数占据了事故总数的65%,依然是各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

 

(三)造成事故的原因
    经分析:35起事故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了22起,占62.9%,主要存在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误操作等行为;设备安全因素引发的事故10起,占28.6%,主要存在设备、管道质量缺陷、泄漏、年久失修等问题;其他方面因素引发的事故3起,主要存在现场环境不良、违规存储危险化学品等问题。

 

二、下一步危险化学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

一是做好夏季汛期安全防范准备。建立夏季汛期安全风险防控方案,明确目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企业领导带班、防暑降温工作和安全情况报告等制度并落实到位;提前组织开展夏季汛期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开展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大风、防洪、防暑降温以及忌水化学品储存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储备防汛沙袋、吸水膨胀袋、应急排水、应急电源、应急照明、应急通讯、应急警戒等物资;制定完善夏季汛期紧急停车预案、重要设备设施防护预案和危险物料转移预案,组织学习相关自然灾害预警知识及应急预案,学习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二是加强防雷电、防电气安全管理。对所有建构筑物及装置、设备、管道、电器仪表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检查,保证不断裂、不松脱、不锈蚀,电阻值应符合规定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遇到雷电等恶劣气候时,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停止室外动火、登高、吊装等特殊作业,及时关闭临时用电设施,避免使用移动电话、对讲机等设备,防止雷击事故;油气储存企业应确保雷电预警系统、紧急切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气体监测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涉及可燃气体排放的,应对高空放空点及高空可能的泄漏点、呼吸阀、阻火器、外浮顶储罐的一二次密封处进行重点排查,防止泄漏雷击着火。对变压器、电气线路、电动设备、电气元件等做好安全检测,防止超温、短路、漏电;变配电室、开关站、配电箱等应做好防雨防水工作;定期检查储罐的安全阀、阻火器、呼吸阀(窗)、透光孔、排空口、泡沫发生器等易受雷电打击部位,内浮顶罐密封应确保无泄漏,防止雷击着火。高温、潮湿、多雨气候环境,非工作人员应远离带电设施;电气设备移动时应先断开电源;确保紧急停车系统和应急电源系统处于完好状态。

三是做好防汛防大风安全管理。根据极端天气预警和可能出现洪水淹没厂区等情况,预先实施封堵、排涝、设备防护、储罐防漂浮等有效措施;埋地储罐应采取防止雨水、地表水渗入罐池的措施,防止埋地储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发生漂浮。暴雨、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时,不应露天吊装作业、停止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检维修和人工上罐作业、停止高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等作业,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的应升级管理;雨天作业时,高处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定期检查疏通厂区及装置区雨水排放系统、泄洪排涝设施、涵洞、排水口、防滑坡、防坍塌设施等,及时清理、确保通畅,护栏、地沟盖板要完好牢固;因防汛需要开启的排水井口、积水低洼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变配电间的墙、房顶、窗户、通风口等应做好防雨措施;对地下式和半地下式设施、生产要害部位、关键设备、供水、供电工程及各种物资储备库门窗应根据防汛需要进行加高或加固。厂区及装置区内低洼处积水应及时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应采取防止雨水进入的措施,确保污水排放泵及备用泵完好,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仓库,必须完善防雨、防水、防潮措施,并应根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特性和气候条件,增加观测库内温湿度频次,并做好记录。

四是防超温超压安全管理。制定高温时段防止设备设施超温、超压的控制措施,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应特别注意易燃、易爆、易自聚物品由于分解、气化、发热、膨胀引起的设备、管线超温超压,并采取喷淋等降温措施。密切关注换热设备的工况、冷却水的运行情况以及温度、液位、压力的非正常变化,加大巡检力度,强化工艺管理,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控制常压储罐的储量,严禁超装;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密闭容器应留有足够的安全空间,避免盛装的易燃液体因受热膨胀而引起容器爆裂。保持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阀、压力表、呼吸阀、减压阀、液位计、温度计、快速切断阀、水幕、喷淋等安全设施完好且正常投用。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有毒物品,以及桶装、瓶装甲类液体等不能露天存放;确需露天存放的气瓶,应采取遮阳防晒措施,避免长时间暴晒。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仓库屋面应采取隔热措施,应确保通风、除湿、降温等温湿度调控设备完好,按照《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控制库房内温湿度。危险化学品的收发、装卸、运输作业应在早上或傍晚进行,避开雷雨和中午高温时间,做到定人员、定车辆、定物品、证照齐全、标志明显,装卸运输过程切忌震动、撞击或摩擦。

五是做好防暑降温安全管理。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培训演练,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安全防护知识,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防暑降温饮料及急救药品。高温天气期间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的休息时间、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采取轮换作业减轻劳动强度;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露天作业。作业人员发生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采取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六是持续抓好检维修作业、外包作业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23456”工作举措中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无录像不作业”要求,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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