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第二督查组受理群众反映隐患线索公告
发文时间:2026-04-14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第二督查组对包头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进驻期间,第二督查组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受理群众反映包头市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线索,受理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至6月20日。
电话:13644834597、15144722350(工作时间9:00至12:00,14:30至17:30)。
电子邮箱::btyjzh@163.com、btsajjxcb@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民族东路16号—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第二督查组收,邮编:014010。
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第二督查组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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