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群众反映隐患线索公告
发文时间:2026-01-31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第督查组包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进驻期间,督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受理群众反映包头市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线索

受理时间为202621日至320日。

电话:13644834597、15144722350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btyjzh@163.combtsajjxcb@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昆都仑区民族东路16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第督查组收,邮编:014010

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第督查组

20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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