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2023年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的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要求,通过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单位组织评审,确定以下12户企业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1.包头市天邦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2023年2月至2026年3月)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石油分公司希拉穆仁加油站(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3.内蒙古中福石油投资有限公司加油站(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4.内蒙古中福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京藏高速公路东兴南侧加油站(2023年2月至2026年2月)
5.内蒙古高速石化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沙尔沁停车区北站(2022年9月至2025年9月)
6.内蒙古高速石化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沙尔沁停车区南站(2022年9月至2025年9月)
7.包头市石拐区华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2022年9月至2025年9月)
8.包头市鸿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9.包头市萃华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6月至2025年6月)
10.达茂旗世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
11.包头市达茂旗满都拉镇巴音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2023年3月至2026年3月)
12.包头市远达鑫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3月至2026年3月)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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