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公示
发文时间:2023-02-10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公示
包应急危化标准化公示〔2023〕1号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及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包应急字〔2022〕19号)要求,经定级单位审核,拟确定以下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包头市天邦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石油分公司希拉穆仁加油站
内蒙古中福石油投资有限公司加油站
内蒙古中福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京藏高速公路东兴南侧加油站
内蒙古高速石化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沙尔沁停车区北站
内蒙古高速石化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沙尔沁停车区北站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企业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昆区粮贸大厦8楼8012房间。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受理电话:0472-5222832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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