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督导组深入达茂旗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暨风腐问题同查同治专项督导检查
发文时间:2025-11-26
资料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筑牢矿山安全生产防线,深化风腐问题专项治理。11月24日—25日,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督导组深入我旗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暨风腐问题同查同治专项督导检查。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及达茂旗政府分管领导、旗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及重点矿山企业负责人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期间,自治区督导组坚持“督政+服务”理念,实地检查了我旗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监督情况,查阅了旗应急管理局落实《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和《矿山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情况。通过抽查执法案卷对监管执法系统使用情况、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情况、执法程序合法性情况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同时,督导组下沉部分重点矿山企业走访了解监管部门日常执法监督相关工作,并单独组织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等领域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等作风和腐败问题。座谈会后,督导组又深入企业一线和建设现场等关键区域,重点检查现场施工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八条硬措施”执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等重点工作。

督导组指出,此次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监督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纠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作风短板,锻造“业务精、作风硬、执法严”的矿山安全监管队伍的重要举措。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本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制约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提升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强调,各级监管部门要树牢“两个至上”理念,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健全监管执法权力制约机制,以优良作风护航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要完善“日常监管+突击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下一步,我旗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对照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同时持续深化风腐问题同查同治,加强监管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以高水平安全管理为全旗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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