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区统计局一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规范执法、深化普法,开创我区统计法治新篇章。
一、提升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依法治统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强化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政令意识,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区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制定《白云鄂博矿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清单》,不对提升统计法治意识,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夯实法治基石,开创统计法治新局面
一是不断深化统计法治学习。我局开展集中学习十余次,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统计法律法规、《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内容。深化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每年至少对企业开展两次统计法治培训及警示案例教育,深化统计人员法治意识。同时对重点经济部门及纪检巡查部门开展部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建设。
二是发挥执法利剑作用。我局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做到有案必查、有假必惩,坚决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明统计工作纪律,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底线红线。通过严肃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彰显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有力震慑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为全区统计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22年我局对18户企业、6个专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户数较上年增加80%。
三是凸显统计监督成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监督意见》,《意见》《办法》《规定》之后,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又一个重要文件。统计监督的基本目标就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避免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净化统计环境。2022年我局协助区纪委监委对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司法局等9个巡察开展统计工作巡察,落实国家统计局督查整改任务,加强部门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三、把握统计法治关键,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加强统计法治教育力度,定期对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及业务水平。推进统计法治课程入党校,营造全区良好统计法治环境。三是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对统计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凸显执法“利剑”震慑力。对违法企业案件处理及时通过各类平台通告,强化警示作用。四是持续开展统计工作巡查。协助区纪委监委开展统计工作巡查,规范各部门统计工作建设。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区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法治建设的新局面助推统计事业的新发展,以统计事业的新发展服务全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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